1.測量氣體壓力時,壓力點應在工藝管道的上半部。
2.測量液體壓力時,工藝管道下半部到工藝管道水平中心線之間的壓力點應在“0~45"范圍內(nèi)。
3.測量蒸汽壓力時,壓力點取在工藝管道上、下半部與工藝管道水平中心線之間0~45度范圍內(nèi)。
4.壓力源部件的安裝位置應選擇在工藝介質(zhì)流束穩(wěn)定的管段。。
5.當壓力源部件和溫度源部件在同一管道上時,應將壓力源部件安裝在溫度源部件的上游側(cè)。
6.壓力源部分的末端不應超過工藝設備和工藝管道的內(nèi)壁。。
7.測量垂直工藝管道上的粉塵、固體顆粒或沉淀物等混濁介質(zhì)的壓力時,應使源部件向上傾斜,與水平線的夾角應大于30度。在水平工藝管道上以銳角安裝流梁是合適的。
8.壓力變送器的安裝位置應光線充足,操作維護方便,不能安裝在振動、潮濕、高溫、腐蝕性和強磁場干擾的地方。
9.壓力變送器的安裝位置應盡可能靠近源部件。低壓變送器的安裝高度應與壓力抽取點高度一致,特別是液體介質(zhì)和凝析氣體介質(zhì)。
10.在測量氣體介質(zhì)壓力時,變送器的安裝位置應高于壓力抽取點,在測量液體或蒸汽壓力時,變送器的安裝位置應低于壓力抽取點,以減少排氣和排液的附加設施。